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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心系生态环境,深入多地进行公益诉讼调研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类型得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现了诉因由“对人的损害”向“对环境的损害”的重大转变,回应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为以司法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推动了司法参与环境治理的进程,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农业大学绿水青山小分队暑假期间前往乐山市沐川县、雅安市石棉县、攀枝花东区等地方进行深度调研。 [attach]37643[/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采访石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了解石棉相关公益诉讼制度 杨喻洁摄 [attach]37639[/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前往攀枝花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调研 朱鑫力摄 [attach]37638[/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对攀枝花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作人员进行采访 朱鑫力摄 [attach]37641[/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在沐川县与检察官进行采访 杨喻洁摄 [attach]37640[/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在沐川人民法院于法官进行交谈 杨喻洁摄 [attach]37644[/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采访法院门卫,了解其对沐川县环境的看法 朱鑫力摄 [attach]37645[/attach] 图为实践队员查看乐山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卷宗 朱鑫力摄 据调研,四川省各市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勇于改革创新,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幸福美丽四川不懈奋斗着。 [attach]37642[/attach]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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