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近年来,平鲁区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在全区上下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热潮,取得了显著实效。 一是广泛组织普查人员,及时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布工作。在全区建立由退休教师、文化站工作人员、老党员、农民等800多人组成的普查员队伍,全面收集整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分两批对戏曲、杂耍、民间手工艺、庙会、竞技等5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公布。其中,省级1项,市级共28项,区级共54项。同时,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建立了详细档案。 二是做好舆论宣传,为推动普查保护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知识和全区普查保护成果及工作动态进行大力宣传。其中骡驮轿作为一种民俗在平鲁有几百年的历史,通过在中国中央电视台、山西电视台、朔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通过采取由传承人自带的方法进行传承。采取自我保护和宣传相结合,首先让传承人自己认识项目的重要性。同时,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用,形成自觉的行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认真开展起来。 |
2024-11-22
2024-11-21
2024-11-16
2024-11-16
2024-11-04
2024-10-31
2024-10-24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