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贰部分 / 哲学“奇葩”《道德指归》其书 ▼ 第九期 《道德指归》辑录 ↑展厅一角 1、道为之元,德为之始;神明为宗,太和为祖。(第1篇) 2、于神为无,于道为有;于神为大,于道为小。(第2篇) 3、人物男女,圣智勇怯,小大修短,仁廉贪酷,强弱轻重,声色状貌,精粗高下:谓之“性”。富贵贫贱,夭寿苦乐,有宜不宜:谓之“天命”。遭遇君父,天地之动,逆顺昌衰,存亡及我:谓之“遭命”。因性而动,接物感悟;爱恶好憎,惊恐喜怒,悲乐忧恚,进退取与:谓之“情”。因于情意、动而之外,与物相连、常有所悦,招麾祸福、功名所遂:谓之“志”。顺性命,适情意,牵于殊类,系于万事,结而难解:谓之“欲”。(第4篇) 4、身之所以为身者,以我存也;而我之所以为我者,以有神也。(第11篇) 5、尊天敬地,不敢亡先;修身正法,去己任人;审实定名,顺物和神;参伍左右,前后相连;随时循理,曲因其当;万物并作,归之自然。此治国之无为也。(第12篇) 6、岩穴之中,心意常欣。贫乐其业,贱忘其卑;穷而恬死,困而忘危。(第17篇) 7、得道之士,捐聪弃明:不视不听,若无见闻;闭口结舌,若不知言。无状之状,可视而不可见也;无象之象,可效而不可宣也;无为之为,可则而不可陈也;无用之用,可行而不可传也。(第18篇) 8、圣人不为有、不为无,不为死、不为生;游于无有之际,处于生死之间。变化因应,自然为常。(第24篇) 9、患生于我,不由于人;福生于我,不由于天。伺命在我,何求于天?存身之道,莫急于养神;养神之要,莫甚于素然。(第32篇) 10、当怒不怒,子为豺狼、弟为兕虎;当斗不斗,妻为敌国、妾为大寇;当杀不杀,受天之害、为物所制;当喜不喜,蒙天之灾、获地之咎。有威无德,民不可治;有德无威,宗庙必倾。(第33篇) 西汉大隐士 扬雄启蒙师 中华哲学家 蜀学奠基人 未完待续,下期预告 《道德指归》试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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