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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胞物与 和同天下 “张载的思想与当今世界”系列讲座文稿 主讲:魏 冬 编者按:文略,查阅前十三。 【讲座内容提要】 略。 (续)第三部分(分论第一讲之34~36,完) 分论 横渠四为句与张载思想精蕴 第一讲 为天地立心 “为天地立心”,是先生人生追求的第一个面向。先生对天地万物的探索思考,是“为天地立心”这一人生追求在思想上的具体体现。先生的这一思想,是先生探究人的问题——个人价值问题和社会秩序问题的哲学基础,是他天人性道观念建立的哲学依据。故而要理解先生对人的问题的思考,就不能不先对先生对宇宙万物的思考作出探讨。 ……续 34 “知天”是人在道德认知层面的要求,然而这并不是全部。人要达到与天为一,还需要“事天”,在道德实践的层面把天作为事奉的对象。故而在“穷神知化”而后,先生又提出了“存神顺化”的要求。 先生说: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存虚明,久至德;顺变化,达时中。仁之至,义之尽也。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之性矣。(《正蒙·神化篇》) 神是阴阳合一、变化莫测的,故而不可以用单纯的思虑来认知它,而只能存养于内心;化是推行有渐、生生不息的,所以不可以用刻意的助长来通达它,而只能顺应而后可。心中常存清虚通明,涵养日久则自然达到至高的德性;行为顺应天道变化,日子久了自然能契合适宜的时机。这就达到了仁的极限,义的极致。然既懂得微隐又明白昭著,坚持不懈地继承它的天德善性,这样就可以成就人之本性了。 “存神顺化”是“事天”的基本要求,然而如何“存神”?如何“顺化”?首先,“存神”。“神”是不可知的,故而不能用思虑认知它: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正蒙·神化篇》) 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正蒙·神化篇》)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为也。(《正蒙·神化篇》) 圣是不可以用认知的,这就叫做“神”,这是上天的德性,而并非说是在圣人之上还有所谓的神人。神和圣,本身指的都是同一的对象,不过所谓的圣人,指的是其达到诚的极致而与天为一;而所谓的“神人”,则指的是圣人超越人的认知、神妙莫测的一面。因此,如果以思虑之心来探求圣人,是无法得知其中的奥妙的。然而,我们知道:“神”是变化的根源,是天下运动的主宰和统摄,所以我们只要能懂得“变化之道”,自然也就能知道“神”的作为。怎样才能知道变化之道?还是要回到《易》上来: 见易,则神其几矣。(《正蒙·神化篇》) “知几其神”,由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几者,象见而未形也;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正蒙·神化篇》) 知神,而后能嚮帝嚮亲;见易,而后能知神。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正蒙·神化篇》) 看到易理的变化无穷,就能知道事物微妙变化的神奇。“易简理得则知几,知几然后经可正”。(《易说·系辞》)了解《大易》简易的法则,就能知道事物变化的迹象,知道事物变化的迹象,天下常道的法则就能确立。“懂得事物的幽微变化,就达到了神妙的境界,再将恒常刚正之理贯彻到其中,则在日常的生活中就会达到应用,自然就能认识它了。几,指有个模糊的影像而尚未成形质,有所形质就与昭著相关了,就不用通过知晓天道来认识了。“吉凶预先可知”之类的话,是指顺应天道性命那么所能预见的都是吉祥的了。所以,知道了“神”,然后才能真正祀奉上帝祀奉祖先,了解了“易”,然后才能知道“神”。知神是制礼作乐的根本,而见易是知神的根本。如果不知道性与天道,而想去制礼作乐,这显然没有抓住根本。所以说:“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精研义理以达到神妙不测的境界,这是预知吉凶的极限了。 35 “顺化”所顺的对象,乃是“天道”。而要顺应天道,就要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 首先,先生强调,“顺化”也不是“独化”,而必须“周乎万物”。先生说: 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然后不错。若不如此,则或得于此而失于彼也。《易说·系辞》 未能周万物,则必有过。过,失也。《易说·系辞》 如天地无私,则于道不离,然遗物而独化,又过乎大中之表也。《易说·系辞》 先生指出,“穷神知化”,要能“大而化之”,即“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然后不错”。如果不能知周万物,则必然过于狭小,不能称之为“大”也,所以就会有过失。进而,如果只是和道不离,但却遗物独立,只考虑道自己个体的运化,这同样是“过乎大中之表也”。所以真正的顺化,必然要求能“周乎万物”。 其次,先生强调,“顺化”不能不化;也不能因为化而丧失自我,徇于物欲: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己也。“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性性为能存神,物物为能过化。(《正蒙·神化篇》)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正蒙·神化篇》) 知敦实厚重却不知变通,这是徒知本体而不知功用的表现;一味变通而丢弃原则,这是屈就外物而丧失自我的表现。大德厚重而能变通,这样才能达到仁智统一从而使得圣功完备。涵泳天性使本性纯厚,这就是存神;顺应物性使物成就自身,这就是过化。屈就外物丧失本心,这就是人被物欲吞噬而丧失了天理啊!存养天性而超越物欲,这就是摆脱外物牵累而顺应天道性命啊! 其三,先生进而强调,“顺化”,要能“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 无我,然后得正己之尽;存神,然后妙应物之感。“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过则溺于空,沦于静,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正蒙·神化篇》) 摒弃私意,然后才能充分地全尽自己的天性;存养天性,然后才能与外物相互感通。存神顺化,要能够将天地万物包括在内,然而不违背中道。越过中道,不是陷溺于(佛家的)“真空”,沦落于(道家的)“守静”,(他们)既不能固守气中之神,又不懂得气化流行的道理。先生说: 大抵过,则不是着“有”则是着“无”,圣人自不言“有”“无”,诸子乃以“有”“无”为说。说“有”“无”,斯言之陋也。在《易》则惟曰“神”,则可以兼统。(《易说·系辞》) 大抵违背中道的过失,不是执著于“有”就是偏执于“无”,两者虽有异,以言乎失道则均矣。但天地万物是浑然一体、相互贯通的,所以圣人并不从“有”“无”上立论,对于此“有”“无”,在《周易》则用“神”来统摄。所以《周易·系辞上》说“旁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四章)又说:“仁者见仁谓之仁,知者见知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五章)先生则解释曰: “旁行不流”,圆神不倚也;“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正蒙·神化篇》) “广泛流行而不偏于一物”,是说天道圆通神妙不倚于一物;“百姓生活在天道之中而不认识天道”,这是因为他们都陷溺于器物之中。由此可见圣人和凡人的差别。 最后,先生将“神”“化”回落与儒家的“仁”“义”: 义以反经为本,经正则精;仁以敦化为深,化行则显。义入神,动一静也;仁敦化,静一动也。仁敦化则无体,义入神则无方。(《正蒙·神化篇》) 义以反思恒常之天道为根本,恒常之天道得以端正,则义将精进;仁以涵泳天道之厚重为深远,天道能够在万物中变化流通,就能够使仁彰显。义能主动与气中之神匹配,就是动中有静;仁能在恒常之理下流通变化,就是静中有动。仁乃遍及万物而无常体,义须固守天道而无方所。这样“仁”“义”也就与天之“道”“德”合一,彰显出“神”“易”无方所、不偏滞的精神。 36 在“为天地立心”这一志向的指引下,先生以《周易》为建构天人关系思想的基本依据,建立了一个统一、实有、和谐、运动的宇宙世界观念。这一观念,为先生人生价值论的确立奠定了世界观的基础。 在先生看来,这个世界不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杂乱的,而是统一的,实有的,和谐的、运动的、有规律的存在。世界上的所有存在,可以归结为气的存在。其中有形质的物,可以称之为“形质之气”;运动变化升降飞扬的,可以称为“运化之气”;它们所共同存在的空间,并不是虚无,而是无形无象、湛然宁静、广大无边的实有,可以称之为“太虚之气”。在先生看来,不仅形质之气和运化之气存在于太虚之气中,而且也是由太虚之气变化出来的。即太虚之气因为自身固有的属性,而变化出运化之气,运化之气在自身蕴涵的阴阳性能的推动下而聚散凝结,表现为形质之气,而形质之气,也不是永恒的存在,而是最终会变化为无形无象的太虚之气。从太虚之气变化为运化之气,从运化之气变化为形质之气,形质之气最终回归到太虚之气的形态,这是整个宇宙变化的基本过程。如此看来,天下万物虽然众多,然而却在本质上都是气的表现,在其存在上都是一体的。在先生看来,“至静无感,性之渊源”。太虚固有的性能原本是至静无感的,但其中自然而蕴涵着运动的性能,“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这种相互对待、相互涵摄的性能,也就是《周易》所说的宇宙最基本的法则。“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简者,坤乎!”易简的法则,体现于气,就是阴阳。气的阴阳,支配决定着万物的运动变化。寒暑、昼夜等变化,以及人的心理感知,实际上都是阴阳在不同对象上的体现。而这就是“道”。 在先生看来,在现实的宇宙世界中,由太虚而有天的名称,由气化而有道的名称。一切的日月星辰,都存在于天中。天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左旋运动的。其中恒星如同钉在门上的铁钉一样,固定在天空之上;而日月金木水火土这七曜,则以地球为中心,一起顺天左旋。然而,由于他们各自具有的阴阳性质不同,从而左旋的速度都整体上落后于纯阳的天,而且快慢不同。这就像在一个左旋的磨盘上一起向左爬行的蚂蚁一样,由于速度比磨盘慢,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向右退了。进而日食月食、潮汐运动等天象、季节寒暑昼夜等气候变化,以及风雨雪霜雷电雾霾等气象,都为阴阳所支配。先生的这一论述,确立了“天”相对于世界上其他事物具有更高的地位。在先生看来,这个可以统一为“天”的整个自然世界,是不言而信,不怒而威,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富有日新的,这正是“天”的神奇之处,故而天也可以称之为“神”。在“天”的支配下,万物得以创生,得到体贴养护,从而天也相对万物、相对于人,具有了价值层面的意义。而圣人就是与天的仁爱之心合一的人,人们要效法天,就应该效法圣人。 那人应该效法“天”的什么呢?在先生看来,一个就是天的“神”性,一个就是天的“化”道。“神”“化”也就是天的德性和规则。人效法天,就是要了解这个德性和规则,并且按照这个德性和规则做事,这就是“穷神知化”“存神顺化”。而要达到这一点,并不是靠认知就能实现的,因为天和圣,都是“神”的体现,故而是不可知的。要达到效法天,就要从培养自我的道德做起。只有达到“位天德”的境界,方能“穷神知化”“存神顺化”。而这一点,也就是先生为天地确立的“心”,这个“心”不仅仅是统一的“神”“化”,而且是人的道德精神在面向宇宙的一种自觉提升,是知天、事天思想主旨的所在。 (待续分论第二讲32节) 【主讲人简介】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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