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二十九】张载的思想与当今世界系列讲座(续)第三部分(分论第二讲10~12)

【连载二十九】张载的思想与当今世界系列讲座(续)第三部分(分论第二讲10~12)

新文人画院 2022-10-10 00:50 17260人围观 学术评论

民胞物与,和同天下,“张载的思想与当今世界”系列讲座【连载二十九】(续)第三部分(分论第二讲之10~12)。




民胞物与 和同天下

“张载的思想与当今世界”系列讲座文稿

主讲:魏 冬


编者按:文略,查阅前十三。



【讲座内容提要】

       略。


(续)第三部分(分论第二讲之10~12)




分论  横渠四为句与张载思想精蕴


第二讲  为生民立道

       在 “为天地立心”这一主旨下,先生以“太和”为基本观念,从“太虚无形,气之本体”这一观念出发,不但以“气”这一概念确立起天人万物一体的观念,而且以“太虚”为基点,确立起“天”在价值层面的意义,还通过对宇宙天体观念的说明,建构了以“天地”为代表的人类万物生存的基本环境,这个环境,也可以称为广泛意义上的“天”,即与“人”相对的“天”。进而,先生将理论的重心落到这个“天”上,以孟子的“知天”“事天”为依据,将“神”“化”作为天的“德”“道”,向人提出了“穷神知化”“存神顺化”“存神过化”为主题的认知和实践要求。但价值的确立并不仅仅是对外在的、客观的探讨,还需要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去弘扬主体精神、发现主体性能。因此,对天的探讨,必须回归到人上来,通过对人的精神的探讨,确立和落实价值的依据和主体,这就是“为生民立道”(立命)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续)


10

       先生除了提出人的天地之性作为人的价值本性之外,还特地分析了人因为具有了形体,所以也就有了“气质之性”: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正蒙·诚明篇》)

气凝结成有形之物后便蕴含(偏正昏明的)气质之性,善于变化气质就能存守(清通纯一的)天地之性。所以对于(偏正昏明的)气质之性,有德的君子不以之为自己的本性。虽然气质之性不是人的价值本性,然而在修养的过程中,仍需要矫正之: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性未成则善恶混,故亹亹而继善者斯为善矣。恶尽去则善因以亡,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正蒙·诚明篇》)

人的气质有刚柔、缓急、有才与无才等区别,这都是气凝结而生偏正晦明等性质的结果。上天融合了太极、阴、阳之性却中正不偏,是因为它能存养本然之气,返回天性本然故能中正不偏,所以能全尽天性而能成其自身。人物之性尚未固定于是恶善混杂不分,因此勤勉而能返回本然之善性的人才有真正的善。能除尽恶性那么善性就能因此而成就,所以不说(成就自身的是)善而说“成就自身的是性”。
       先生又说: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正蒙·诚明篇》)

先生此处所说的“德”“气”,其实是指前所说“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在先生看来,纯一的德性如果不能超过偏昏的气质,那么性命就会被气质所左右;纯一的德性能够超越偏昏的气质,那么性命就由德性所掌控。穷究天理,全尽性命,那就能以天德为其本性,而以顺应天理为其命数。气质之中唯一所不能改变的,惟有寿命长短而已。所以“生死有命”,指谈论生命的长短,就会说“这是命数”,这是用来说气的聚散;所谓的“富贵在天”,指谈论生活的贫富,会说“上天安排”,这是用来说天理流行。故而道德圆满的圣人,必定会坦然接受天命安排,获得纯一简约的天理,而能在天地间成就自身。那什么是天理?在先生看来:

       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必曰舜、禹云者,余非乘势则求焉者也。(《正蒙·诚明篇》)

所谓天理,就是能够使民心喜悦,且能与天下人的意志相通的根本道理。能使天下人之心喜悦与天下人之意志相通,那么天下人皆会主动地归向他;如果不归向他,是因为他的外在机遇不同,这就像孔子与历朝末代君主一样,孔子因为能够得天理,故而天下归心,虽然他并没有能继承人间君位的际遇,然而仍不失人间“素王”的品质。舜、禹拥有天下,然而这并非上天有心给予他的,这是因为他们遵循天理而天命自然来到,而并非他们初生便有注定成为天子的命,也不是他们想要就能得到的。这里先生只举舜、禹为例,是因为其余的君主不是乘借时势力取得天下,就是运用心机取得天下,而并非舜、禹那般,因为顺应天理而天下归心也。

11

       先生以为“诚”“明”二者为天德之良能,“穷理”“尽性”也是人能够实现自己道德追求、完成自己生命价值的根本。故而“性”与“理”构成了人生的价值依据,而人所须臾不可离也。
       对于“性”,先生提出: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御见闻,不弘于性。(《正蒙·诚明篇》)

先生说,清通无碍的是神,浊重滞碍的是物。所以风雷虽然有急迅的形象,可它的感应变化并没有心那么灵敏;然而人的内心如果装满了见闻小知,也就不能像天性那样无所不包。故而性,才是最为广大无边的,最为灵敏的。对天地万物的认识,应该秉承以性为依据,而不拘限于狭隘的见闻。
       人生既然应该把“性”作为价值的依据,然而世间的智愚差别又何以产生?先生解释孔子“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说: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正蒙·诚明篇》)

孔子说:“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有的人将这种差别理解为人天生就存在智慧和愚笨的差别而不可改变。然而在先生看来,世人的天性都是一致的,都来源于上天的赐予,故而也是平等的,不存在差别的。世人之所以有上智与下愚之分,并非由于本性之别,而是因为习惯偏离了本性,长期浸淫在其中而与本性渐行渐远,故而积习日久而不可改变啊。故而先生提出,人要涵养天性,就要针对此种积习入手,他提倡:

       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正蒙·诚明篇》)

天性的成就,必须着手于恶习的改变。只有纤芥之恶都被除去,善才能真正地成为本性;若有丝毫之恶未有觉察,虽然是善也必定是粗糙的。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故而对于天性的认知,也不能停留在狭隘的认知上,而应该以此天性为依据。先生认为,《诗经·大雅·皇矣》所说的“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正是体现这一道理: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知识,则丧其天矣。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易行而已焉。(《正蒙·诚明篇》)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说的是人不应该以私意来觉知天性,而只要顺从上帝的法则就行了。如果只是以人的私意来思虑,那么就会与上天之性相违背。君子的本性,本来就与天地相通,只是根据此性践行不息而已。
       《诗·大雅·文王》又说“在帝左右”,先生提出,这句话表面在说事奉于上帝左右,然而本意却是指要与上天之理是须臾不离: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时义而已。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正蒙·诚明篇》)

人要与始终与上天之理须臾不离。所谓的与天理须臾不离,就是顺应四时、符合时宜。君子教化世人,就是把天理展示给世人看;君子自成己性,就是依据天理而顺应时措之宜。故而先生强调:

       和乐,道之端乎!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正蒙·诚明篇》)

人心和顺且安乐,是认识天道的开始!和顺使人性能同天性一般广大,安乐则人道能同天道一样长久,天地的本性,恒久且广大。

12

       先生认为,人的性命与天道相互贯通,故天所性者,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所命者,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而此性此命在现实中受到遮蔽、戕害,其原因在于人不知学,不去学。他进而强调说:

       莫非天也,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领恶者全好者,其必由学乎! (《正蒙·诚明篇第六》)

人的生命,无不是天理流行。阳明之气昌盛,德性就能施用;阴浊之气昌盛,物欲就会横行。所以人要收拾恶性而保全善性,就一定要从学习入手。那学习的入手处又在哪里呢?先生说:

        “不诚不庄”,可谓之“尽性穷理”乎?性之德也,未尝伪且慢,故知不免乎伪、慢者,未尝知其性也。(《正蒙·诚明篇第六》)

《礼记·曲礼》说“非礼,不诚不庄”,不真诚、不庄严,能被认为是全尽天性而穷究事理吗?不能。合乎天性的品德,从来都不是虚伪又轻慢的,所以那些态度虚伪又轻慢的人,是不明白天性的人。然而,这里所谓的诚、庄,并非出自勉强,而完全出于自然。先生强调:

       勉而后诚庄,非性也。不勉而诚庄,所谓“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欤! (《正蒙·诚明篇第六》)

强求而后做到真诚庄严的,不是本性;自然而然的真诚庄严,才是上天所谓“不言而待人真诚,不怒而令人敬畏”,这才是真正的诚、庄。
       先生强调顺应天理的重要性,认为这是吉凶所在的根据,其言之: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则勉难于苟也。(《正蒙·诚明篇第六》)

正直且顺应天理的人,吉凶祸福之命数没有不中正的;不正直的人,不是从恶行中获得好处,就是随随便便地逃避困难。那如何才能趋利避害,获得真正的吉祥幸福?先生说:

       “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以伪也。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正蒙·诚明篇》)

《周易·系辞下》说“屈信相感而利生。”(五章)又说“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十二章) 气之所以屈伸往来,相互感应,而产生效用好处,是因为天道的感应乃是真诚无妄的;真实和虚伪间杂相感,结果就会有好坏的不同,这是因为其中掺杂了虚伪的东西。真诚至极,就能顺应天理而得到好处;私意虚伪,就会违背天理而造成恶果。顺应天性天命之理,那么吉凶祸福没有不中正的;违背天理,那造成的凶险祸患都是自找的,获得吉祥,也不过是侥幸罢了。故而: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顺性命之理,则得性命之正。灭理穷欲,人为之招也。(《正蒙·诚明篇》)

孟子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尽心上》)所谓的正命,指上天安排的吉凶祸福,不是人可以改变的或自己招惹的。故而只有顺应天性天命之理,那么性命自然就会中正。而如果是泯灭天理而穷究人欲,这也只是人自己招惹的祸患啊。


(未完待续)


【主讲人简介】

       略。

原作者: 魏冬 来自: 四川省新文人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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