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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是全国教育系统、作协系统、文学领域内唯一一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的校园文学类社会组织,以民族精神为灵魂,以民族文化为根基,加强立德树人教育,打造校园文艺平台,坚持文艺为校园服务,服务基础教育和“大语文”教学改革,建设书香校园,提升学校师生文学素质与文学素养,培养文学新苗,培育校园文学名校、名师、名家,促进校园文学繁荣发展。 四川省作家协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举办“阅读·考试·人生”主题征文 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作家协会,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中华文化、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宣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民阅读进学校及书香校园建设的通知》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选才”初心使命,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全民阅读,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读写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四川文学后备军,四川省作家协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共同主办“阅读·考试·人生”主题征文公益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阅读ㆍ考试ㆍ人生 二、征稿对象和组别 四川省内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组投稿。 三、活动时间 (一)征稿时间:2023年7月5日—10月18日; (二)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三)公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四)颁奖典礼:2023年12月8日。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作家协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 (三)执行单位: 四川省《招生考试报》《高校招生》杂志社 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阅读与写作委员会 (四)公益支持单位: 四川省玉阶文化基金会 五、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 阿 来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 作家协会主席 主 任: 丁念友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四 川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 院长 执行副主任: 张 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渌波 四川省作家协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副主任: 刘 平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主任 童 剑 四川省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星星诗刊》副主编 马 平 四川省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 省校园文学协会主席 杨 丹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党 委办公室)主任 秘书长: 杨雅娟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副主任、 《招生考试报》《高校招生》杂 志执行总编辑 副秘书长: 李振东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副总编 辑、采编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杨明强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省招考 咨询指导与测评科负责任人 办公室副主任: 彭 华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采编 部副部长 孔惠楠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采编 部副部长 林顺渠 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副秘书长、 文化教育专项基金秘书长 六、活动安排 (一)征文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二)征文稿件文体不限。写事、写物、写人、记叙、日记、书信、散文、诗歌、诗词、小说等作品均可以参加。每人投稿作品数量为一篇/首。文稿字数要求:小学组300—800字,初中组800—1000字、高中组1000—1200字,单首诗歌原则上不超50行。来稿为个人原创,严禁抄袭。 (三)投稿作品题目 在“阅读·考试·人生”总主题下,作者自拟题目。(参考题目:“阅读伴我成长”、“阅读改变人生”、“阅读点亮智慧 ”、“阅读新时代”、“难忘的一次考试”、“人生处处是考场”、“我的中考”、“我与高考”、“考试与人生”、“考试是人生成长的赛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著名篇读后感”、“阅读·考试·人生”等。) (四)参加方式与评审办法 作品评审:由全国知名作家、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语文教研员、重点中小学语文特级教师、报刊资深编辑等组成评审组,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获得优秀奖作品进入复评。获优秀作品奖的作者将收到荣誉证书(纸质或电子版)。 1.参加方式: ①小学组、初中组的学生在“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微信公众号上注册报名、上传电子作品,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并提交作品。 ②高中组的学生在“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注册报名、上传电子作品。 ③农牧区和山区中小学生可将作品发电子邮箱:小学组、初中组343241416@qq.com,高中组154547590@qq.com。个别条件有限的山区中小学校也可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和纸质文章邮寄到成都市青羊区大石东路3号附26号五楼,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882041967。 2.初评安排: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3.复评安排: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初评入围的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复评获奖名单。 4.终评安排: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复评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终评。 查讯结果以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为准。 七、奖项设置 (一)按照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等级奖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指导教师同时获得指导教师奖。优秀奖的学生颁发电子(纸质)荣誉证书。 (二)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三)获得优秀奖以上的学生,均可申请审核后成为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会员。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师生,将纳入“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阅读写作人才库,作为文学新苗、少年作家、儿童作家、校园文学名师等重点文学人才培养。获优秀组织学校奖的学校将推荐成为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参与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2023“书香校园”的评选,学校校长可推荐选举为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理事。 八、成果展示 (一)编辑作品集和推荐优秀获奖作品在报刊发表。 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将入选《“阅读˙考试˙人生”主题征文作品集》。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到《招生考试报》(高考周刊、中考周刊、高一专刊、对口高考专刊)、《少年百科知识报》《中国教育报》《阅读与成才》《儿童文学》《青年文学》《读者报》《中国校园文学》《华西都市报》《四川文学》《星星诗刊》、人民网、学习强国、四川作家网、四川校园文学网等报刊和新媒体发表。 (二)首届“阅读·考试·人生”主题征文公益活动颁奖典礼。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地 点:四川省教育考试与录取中心(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299号)。 九、活动要求 (一)投稿作品应附上活动报名表,包含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单位/学校、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集体送稿填报集体参赛报名表。 (二)投稿作品除署名权外,组织方享有全部应征作品的传播、发布、改编权。所有投稿件不退稿。 (三)征文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费用,自愿参加。 (四)请各市(州)作家协会,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高度重视,把本次“阅读˙考试˙人生”征文公益活动纳入全民阅读进校园、书香校园建设和立德树人教育活动之中,制定实施方案,踊跃参加此次主题征文活动。 十、组委会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4楼 (二)小学组、初中组投稿及联络 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大石东路3号附26号5—6楼 联系人:彭老师、张老师、林老师 电 话:028—84375828,19981258658,18111291237 邮 箱:343241416@qq.com 徽信公众号:四川省校园文学协会 网 址:www.xywxxh.com (三)高中组投稿及联络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 联系人:田老师、郭老师、夏老师、万老师 电 话:028—84597883、84597883、86654294 邮 箱:154547590@qq.com 徽信公众号: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网 址:https://www.sceei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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