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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结合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近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文化产业园区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面向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命名和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集聚类基地,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集聚效应和孵化功能,有效提升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实力,但当前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中仍存在资源要素配置不够优化、产业层次不高、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功能定位雷同、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土地等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开展文化产业园区清理检查工作,是规范和引导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健康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资源要素合理配置、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本次清理检查工作将根据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采取各地开展自查、文化部组织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主要针对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营方向发生改变、不再发挥示范作用、存在“僵尸园区”“空壳园区”现象等问题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集聚类基地,视情况予以摘牌、警示等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检查和处理结果。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也要组织开展对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命名和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集聚类基地的清理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园区、集聚类基地进行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清理检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文化产业园区命名和认定标准,加强对已命名和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的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要加强对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规范引导,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园区评价标准体系,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此前,文化部办公厅已经下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繁荣发展,切实提升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和水平,坚决防止盲目建设、一哄而上、过多过滥,更好发挥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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