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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风之善》

作者:黄建文 | 时间:2024-11-24 04:15:41 | 阅读:266| 显示全部楼层
家者,人之所依凭也。善之家风,恰似温润和畅的春风,滋养着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灵。于这温馨的港湾之中,大事相商酌,小事予宽恕,不争高低,不溯旧过,此乃其核心要义之所在。

夫优良之家关系,决然非一方独断专行,遇事宜协商有量。正如古人所言:“和则两全其利,斗则两败俱伤。”人非孤立之屿,家之存续,意在相互温暖。于家中,每个成员皆具独特之个性与见解,相互尊重、理解实乃和谐之基石。遇事切勿轻易责备,此乃明智之举措。世间岂有一家毫无磕碰绊脚乎?细微之事,宜相互包容;末节之端,当予以宽谅。譬如,孩子偶有打破一只碗,切莫严加斥责,或者夫妻一方遗忘了某个重要节日,亦无需过分苛责。

或言:二人之争辩,翻旧账者,乃至为可怖之事也。昔日之过错,早已时移境迁,反复提及只会令矛盾愈发尖锐。有问题则当即解决,而后一事归一事,干脆爽利,乃一家长久安稳之法门也。正如古谚所云:“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鉴。”然而,此并非意味着要执意抓住过往不放,而是应当汲取教训,规避重蹈覆辙。

余甚是钟爱此言语:“家,非战场也,无需摇旗呐喊,论胜败焉;家,非棋盘也,不必谨小慎微,处处提防。”家者,当为吾辈一切之起始、归依之方向,乃永恒之避风港也。在这港湾之中,父母的关爱如明灯照亮子女前行之途径,子女的孝顺如暖阳温煦父母的心田。曾听闻,有一家,子女事业皆有所成,然父母年迈且多病。每逢决策家庭重大之事,子女皆齐聚一堂,共同商讨照顾父母之良策,从无怨言,此乃大事多商之典范。又闻听,一夫妇,因日常琐事偶有争执,然每次争吵过后,皆能迅速冷静,互相宽恕,不计前嫌,使得家庭氛围始终和睦温馨,此乃小事原宥之楷模。

家中之人,若能谨遵大事多商酌,小事予宽恕,勿争高低,莫溯旧过之准则,则家愈显温柔缱绻,日子愈见美好焉。如此,家遂成为心灵之栖息之所,让每一个归巢之人皆能感受到无尽的温暖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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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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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文,中共党员,仁寿县作协、诗词学会会员,眉山诗歌协会员,美篇“文学爱美”圈主,《中国乡村》杂志四川选稿基地主编,香港荷花文艺杂志社员、乡土作家。发表诗文500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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